一、土地增值税 增 值 额
税 率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增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50%
增值额超过金额200%的部分
60%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增值税税率及应纳税额计算
• 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 扣除项目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税金和费用、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转让房地产开发新建的房屋,扣除项目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扣除项目为: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 增值税税率